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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論壇等活動管理的有關規定,省知識產權局辦公室11月25日,就規范知識產權論壇等活動發出通知。通知要求。
一是嚴格要求,從嚴控制
各地舉辦知識產權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必須符合中央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有關申報審批程序,嚴格控制規模、數量,做到依據明確、規模適度、經費合規,勤儉辦會,厲行節約。要堅持把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輿論導向擺在首位,注重活動實效,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涉外知識產權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二是嚴守程序,規范審批
除經批準的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包括其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下同)、省知識產權局主辦的有關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外,原則上,省知識產權局不參與舉辦(包括支持、協辦、贊助、指導等方式,下同)其他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各地舉辦知識產權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審批,確需國家知識產權局參與的,舉辦方需提前三個半月向省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由省知識產權局提前三個月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確需省知識產權局參與舉辦的,舉辦方需提前2個月向省知識產權局提出書面申請,由省知識產權局研究決定。擬邀請國家知識產權局領導或工作人員出席、參加的,舉辦方需提前一個半月向省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由省知識產權局提前一個月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擬邀請省知識產權局領導及有關人員出席、參加的,需提前半個月向省知識產權局提出書面邀請,由省知識產權局審批。有關申請或邀請應載明活動舉辦時間、地點、主題內容、主辦和承辦單位、參會人員(包括出席的領導和嘉賓)等信息。
各地邀請省知識產權局直屬單位、歸口管理社會團體參與舉辦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的,省知識產權局直屬單位、歸口管理社會團體應報省知識產權局審批。省知識產權局及直屬單位、歸口管理社會團體一律不參與帶商業性活動或者情況不明的論壇活動。
三是嚴格責任,加強監管
未經同意,各地主辦的知識產權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不得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知識產權局列為支持、協辦、指導單位,不得將未經同意的個人行為作為單位行為對外宣傳。知識產權培訓基地、高校和研究機構、企業、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舉辦知識產權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未經請示批準,不得在相關通知、邀請函及宣傳活動中聲稱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知識產權局領導或人員出席、致辭、演講等。
各設區市知識產權局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強對轄區內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知識產權培訓基地、高校和研究機構、企業、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相關組織舉辦知識產權論壇、展會、研討會等活動的監督,及時通報情況,制止和糾正相關不當的宣傳行為,營造風清氣正、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發展環境和輿論氛圍。